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9 07:1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矯正機關運用社會資源辦理教化藝文活動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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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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