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11:5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工場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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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容人吸菸應依法務部訂頒「受刑人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之規
    定辦理;購買香菸數量以每兩日不超過一包為原則,並於香菸管制表
    登記收發情形,每日發放香菸數量 (10  支) 應依規定辦理,不得隨
    意變更或剋扣,未吸完之香菸應予清點登記,如香菸存量過多時,應
    予減量 (次) 購買,以避免有贈與或充當賭資及囤積等情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