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2 15:2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三工場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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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第三工場收容人運動時間,排訂於每週星期三、四之上午 09:00~1
      0:00實施,運動前應先清點人數及向教區科員報告,並請其到場協
      助戒護,該處接近忠舍及仁舍應限定收容人活動範圍,以防藉機於
      舍房窗戶藏匿違禁物品,且不得脫離戒護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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