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9 08:1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二工場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11
十一、第二工場收容人運動時間,排訂於每週星期一上午 09:00~10:00及
      星期五 14:00~15:00實施,運動前應先清點人數並向教區科員報告
      並請其到場協助戒護,該處接近信舍及仁舍應限定收容人活動範圍
      ,以防藉機於舍房窗戶藏匿違禁物品,且不得脫離戒護視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