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04:2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砂畫班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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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砂畫班收容人運動時間,排訂於每週星期五第四節實施,運動前應
      先清點人數並向教區科員報告,運動完畢亦同,始可帶離工場,五
      教區運動場設於六哨至七哨間,該處接近圍牆應限定收容人活動範
      圍,且不得脫離戒護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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