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12:2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公文品質評量實施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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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科室承辦業務之公文適用本注意事項之情形如左:
【一】登錄本所文號條碼之公文。
【二】依公文之性質毋庸登錄本所文號條碼之公文中,經指示須列入評量
      者。
【三】受刑人假釋報告表及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報請免除、停止強制工作報
      告表。
    但上揭情形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本注意事項:
【一】僅存查不需擬辦之公文。
【二】由科室主管決行之公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