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01:4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送(寄)入書報雜誌檢查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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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送寄入之方法
    收容人家屬得依左列情形,送、寄入書報雜誌:
(一)收容人家屬由接見室代收書籍金錢處送入。
(二)收容人申請「郵寄包裏識別証」,經核准後,將郵寄聯寄予家屬黏
      貼於包裏封面後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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