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8 00:28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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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88 年 06 月 10 日
10
十 監驗程序,應比照注意事項第三項所列程序辦理。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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