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3 05:1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18 日
第 61 條
資訊室人員承辦文件,應會請書記官長轉陳檢察長核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