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30 21:0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18 日
第 58 條
法醫師、檢驗員執行職務所製作之報告或其他文書,應送請承辦檢察官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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