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3: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7 月 18 日
第 35 條
書記官長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長指定適當人員代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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