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8 08:1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09 日
第 25 條
書記官長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檢察總長指定適當人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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