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8 20:18
現在位置:
中華民國刑法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89 條
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3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