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8 20:1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89 條
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