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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綜合閱覽室使用須知
公發布日:民國 109 年 0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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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部及所屬機關員工(含編制內職員及工級人員、調部辦事人員及約
    聘僱人員,以下同)均得依本須知規定借閱本室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