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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辦案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8 年 0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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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第十二點所定之規定提出之書狀,應提供可
      編輯之 PDF  電子檔予最高法院,並於送交最高法院後依法令適時
      上網公開不可編輯之電子檔。必要時,得報請檢察總長或其代理人
      發布新聞。
      前項上網公開書類事宜,應由紀錄科長指定一位專責書記官依承辦
      檢察官之指示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