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交管哨磁扣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7 年 07 月 02 日
4
四、職員於調職、離職及歸還宿舍時,應將磁扣繳回,如有遺失或毀損而
    未能繳回者,由總務科協助申請人自費購置新磁扣並進行註銷編碼,
    以防他人拾獲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