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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收容人才藝舍坊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106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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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才藝舍坊學員之遴選,於每年七月實施一次,以各工場自願報名者為
    優先,經甄審合格人員,造冊列管,遇缺則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