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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督導偵辦重大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案件實施計畫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3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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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實施計畫所需經費在本署相關預算內勻支;有不足時,得報請法
      務部協助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