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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附設外役分監申請外僱作業應行注意事項(105.06.02訂定)
公發布日:民國 105 年 06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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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僱作業時間為每日上午八時出工,下午五時前回到本監。星期六、
    日及
    例假日不出工,每日作業時間原則以六至八小時為限,且由僱主提供
    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