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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辦理受刑人累進處遇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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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累進處遇教化、操行成績分數之起分及進分標準,詳如附表。犯罪行
    為終了或結果發生在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之前者,簡稱舊法;在
    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至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期間者,簡稱新法;
    在九十五年七月一日(含)之後者,簡稱新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