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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檔案應用處所使用須知
公發布日:民國 103 年 0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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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請閱覽、抄錄檔案每 2  小時收費新台幣 20 元,不足 2  小時,
    以 2  小時計算。影印機黑白複印費用,複印格式 B4 (含)尺寸以
    下每張新台幣 2  元,A3  尺寸每張新台幣 3  元。(依「檔案閱覽
    抄錄複製收費標準」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