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作業績效評比及獎勵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13 日
8
八、委託加工工場因缺料停工、施行教化及運動等正當理由停止作業者,
    於計算每人每日平均作業金額時,該時段應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