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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開放檔案應用須知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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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為辦理檔案法有關檔
    案應用事項,以促進檔案開放與運用,特訂定本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