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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收容人就醫費用催繳結報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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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對積欠醫療費用之收容人,應督促其發信給親友繳付該筆醫療費用,
    並將辦理情形由收容人場舍主管作成發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