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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民國 98 年 0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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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供線索人為司(軍)法檢察官、司(軍)法警察官、司(軍)法警
    察或「追緝外逃經濟罪犯協調小組」機關參與調查、追(協)緝相關
    人員及其配偶、三親等以內親屬者,不給與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