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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駐衛警察值勤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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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發生重大事故(如侵入、破壞、縱火、天災等),應迅速通報秘書室
    主任及政風室主任,俾利重大事故之處理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