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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95.06.30訂定)
廢止日期:民國 101 年 08 月 20 日
第 6 條
本會開會時,如認有必要,得邀請有關機關首長、本部相關業務主管或其
他人員列席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