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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預約接見實施試辦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1
十一、預約接見之審核、限制及相關作業,於規範接見之法令有特別規定
      者,適用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