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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留置應行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民國 101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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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被留置人入出留置室登記簿及物品保管登記簿之格式,由法務部行
      政執行署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