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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收容人申訴處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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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管教人員對收容人申訴之案情,應善盡保密之責任;遇有其他收容人
    或職員涉案時,應保持公正客觀之立場,不得循私、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