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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進出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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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為確保戒護區之淨化,政風人員及值班科員負有督導之責,得隨時督
    促中央門實施人、身、物品安全之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