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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看守所政風督導小組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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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小組任務如左:
 (一) 法務部政風督導會報,法務部政風督導小組會議及臺灣高等法院檢
      察署政風督導小組會議決議事項之執。
 (二) 本所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及行政革新工作實施計畫之審議。
 (三) 本所端正政風防制貪污及行政革新工作之策劃、督導、考核、獎懲
      之擬議。
 (四) 定期評估本所易滋弊端業務,研訂具體防弊措施並追蹤、管制、檢
      討執行情形。
 (五) 本所重大政風案件之檢討。
 (六) 本所政風法令宣導及政風興革建議之提議。
 (七) 審議本所稽核小組作業成效報告。
 (八) 其他有關政風事項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