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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外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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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容人進出八工場及五教區,應核對提單並有戒護人員提帶,始可通
    行;炊場、合作社收容人送餐及開水,應予檢身,以防夾帶違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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