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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大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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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攜帶物品外出,應查驗是否與出門證記載相符,如有不符,不得放行
    ,並報告戒護科長或督勤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