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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監獄招待所借用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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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人應先填寫申請單,可向本監傳真 (02-24651149)  或以電話聯
    絡 (02-24651146)  之方式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