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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南戒治所師資遴聘評鑑委員會組織規定
廢止日期:民國 98 年 02 月 13 日
3
三、委員會遇有擬聘任師資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集各委員召開師資遴聘審
    查會議,並就擬聘任人員相關資料做實質審查,並依「戒治所戒治處
    遇師資遴聘及評鑑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