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2 年 10 月 24 日
3
三  本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之職掌如左:
 (一) 關於請求賠償事件之協議事項。
 (二) 關於國家賠償事件之訴訟事項。
 (三) 關於求償事件之認定事項。
 (四) 其他有關國家賠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