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看守所民眾陳情(請願)案件處理程序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5
五、研考單位對各科室處理之民眾陳情 (抱怨) 事項,應紀錄具體抱怨事
    項、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等,以便追蹤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