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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值日人員值日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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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值日員任務如左:
 (一) 負責本院電話總機工作。
 (二) 來文、郵件之簽收,於上班時交收發簽收。遇有特急件公文須急速
      處理時,交由值日官處理。
 (三) 遇有事故應隨時向值日官報告。
 (四) 每日按值日輪流表換掛值日人員名牌。
 (五) 協助游動崗勤務。
 (六) 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