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收容人貧困救濟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9 月 01 日
2
二  各場舍於每月二十六日前將【貧困救濟申請單】交由內勤彙整,按月
    陳核,戒護科並製作【貧困救濟名冊】予領用人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