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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處理收容人死亡事件作業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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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處理事件與家屬應對應有禮貌,不可惡言相向,一切依法行事,若家
    屬不可理喻時,委婉告知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待法律裁決,若有
    民意代表陪同前來關心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