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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高雄監獄受刑人服用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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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假日及夜間服藥登記簿」內各項資料由日勤場舍主管 (假日及夜間
    看病者由夜勤主管) 詳細填寫及簽章;並於開封後日勤場舍主管應即
    謄寫於「藥品管制記錄表」,俾利於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