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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所屬各監獄及看守所分股辦事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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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各監獄、看守所分股情形,應報法務部核定後實施,因核定容額變更
    ,其分股有增減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