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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督勤官、值日官值勤注意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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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戒護科長、督察之督勤,除按表輪值外,不分日夜、不定時督導查看
    戒護勤務,下班時間每月至少查勤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