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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值勤應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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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門值勤人員應儀表端莊,服裝整齊,態度和藹,並攜帶警笛、無
    線電及其他應備之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