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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澎湖監獄隔離考核區管理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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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隔離犯之教化,採個別教誨方式,由隔離舍日勤主管及教誨師負責實
    施,藉以了解其身心狀況,每月 3  次以上。宗教教誨依宗教類別,
    採集體或個人方式實施,集體教誨人數不宜過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