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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收容人才藝班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1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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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點所稱才藝班係指非技能檢定者,即教化科所辦理之各類藝文性班
    次如教區讀書會、寫作班、合唱班、書法班、繪畫班等,均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