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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稽核作業規定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3 月 13 日
7
七、稽核小組得調閱受稽核機關資訊作業有關資料,並徵詢作業人員之意
    見,受稽核機關並應配合提供。
  稽核小組成員因辦理稽核獲悉之機敏性資料,應負保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