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第 17 條
本法所稱一定金額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監
察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