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2 月 01 日
第 12 條
檢舉人之安全,應予保護,對檢舉人威脅、恐嚇或其他不法行為者,應依
法嚴懲。